核心内容:公房买卖遇到的常见问题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房地产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有关公房买卖常见问题处理的相关内容。
问一:购房过程中购房人去世的,如何办理产权手续?
答:购房人在办理购房手续过程中死亡的,凡已按规定交纳了首付款,且继承人愿意继续支付的,可由其继承人按照原协议继续支付房价款,房屋产权可按继承的有关规定变更为继承人所有。原购房人产权证尚未办理的,所购住房产权可直接登记在继承人名下。
问二:革命烈士家庭夫妇的工龄如何计算?
答: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未再婚的,购房时,本人工龄与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工龄合并计算。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工龄超过35年的,按实际工龄计算;不足35年的,按35年计算。病故军人配偶未再婚的,购房时,本人工龄和病故军人工龄合并计算。病故军人工龄超过30年的,按实际工龄计算;不足30年的,按30年计算。
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或病故军人的配偶再婚的,购房时,按本人和现配偶工龄合并计算。
问三:在京中央国家机关职工的住房面积怎样核定?
答:按照《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面积核定及未达标、超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应核定的住房面积包括承租或购买的公有住房,货币拆迁给予货币补贴的建筑面积、集资合作建房、单位资助购建的住房减去应扣除面积部分等。
不在住房面积包括按核定范围的市场价或经济适用房价格购买、承租、建造的住房,或已按规定补交房价款购买的超标部分,以及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的私有住房。各类人员应该享受的住房面积标准已在上文中提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