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4月19日电(记者 李婧)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10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发布会上,百度文库近期遭遇版权质疑再次受到关注,多位记者要求最高法就此事件引发的“避风港原则”和“红旗原则”做出解释。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孔祥俊表示,最高人民法院今年将启动网络著作权司法解释起草工作,对网络著作权纠纷中存在的“避风港”的适用、“红旗”标准予以明确,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从业自由和公众享受信息的自由如何界定等问题进行规范。
孔祥俊介绍说,网络环境下的著作保护问题是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领域的热点问题。目前,我国在这一领域的法律相对完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如果构成侵权,肯定要承担责任。但是,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还要有利于网络的发展,还要考虑到网络用户的利益。
针对记者提出的“如何看待百度谷歌网络纠纷”问题,孔祥俊表示,法律不能妨碍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的健康发展,只要提供服务的方式符合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能够进入所谓的“避风港”,即可自由从业,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只有符合一定前提条件,才会追究其法律责任。最高法将起草网络著作权司法解释对这些问题作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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