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方可乐业。无论您来自何方,只要您是羊城“新鲜人”,请不要错过这期专题。而那些已在广州扎稳根基的“新客家”和老房东也不妨看看,一些习以为常的惯例或许是不符合规章制度的做法。大家还是依法办事比较稳妥,惹上纠纷或官司就代价沉重。本报特意从合富置业、满堂红、中原地产征集一系列过往发生的租赁纠纷,希望大家认准一个个“陷阱”,千万别跳进去。
案例一:
“房中房”租不得
尽管政府已严令禁止房中房改造,但林某还是将其房屋“巧妙”地间隔成五间。每间房面积虽小,但厕所、厨房还是一应俱全,吸引了不少租客。而经过这样一番改造,房屋租金也从原来的2000元/月升至5000元/月,让林某喜笑颜开。但这样的房屋改造,涉及到不少电线和水管的铺设变动,漏水等事故常常发生。
点评:需要租赁小户型物业,最好租赁正规的单间或一房一厅物业,预算不多的人士也可考虑与朋友合租两房或三房等面积大一点的物业,以减轻租金负担。
案例二:
新任租客要换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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